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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调解化纠纷,当场履行促和谐

作者: 罗嫚     时间:2023-02-24 阅读:757

近日,黄州区人民法院陶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保险人代为求偿权纠纷案件。在陶店法庭工作人员陪同下,被告签字后当场前往银行转账将款项履行完毕,至此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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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22年3月20日,被告熊某驾驶四轮电动车与案外人余某驾驶的小客车相撞,造成熊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熊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余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余某花费维修费2万余元,熊某驾驶车辆未购买保险,余某亦未能找到被告熊某赔偿,故向其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向余某理赔后,取得对熊某的代位求偿权,故将熊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维修费及资金占用利息。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考虑到案情比较清晰,而熊某年龄较大、经济状况不太好,积极与双方沟通,组织双方协调,最终双方互让互谅、达成一致意见。感于承办法官不懈协调和保险公司的让步,熊某在签字后主动拿着存折,在法庭工作人员和保险公司代理人的陪同和帮助下在银行当场转账付清款项。至此,一起拖了将近1年的交通事故案件完美落幕,压在熊某心上的石头也安稳着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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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当场履行完毕,不仅能够节约司法资源,还能够缓和双方矛盾、快速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实现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下一步,陶店法庭还将进一步深入基层探索、总结高效调解新方式、新方法,做好人民法庭为人民服务的前线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