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保障支点建设十条工作举措》

时间:2025-04-14 阅读:14

为深入贯彻全省“新春第一会”和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及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保障支点建设”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积极打造“冈好办”营商环境品牌,及时回应市场主体多元司法需求,为黄冈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的司法服务和更有力的司法保障,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保障支点建设十条工作举措》。

01畅通立案服务渠道

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实行涉企案件“线上+窗口”双轨立案制。线上立案通道全天24小时开放,材料提交齐全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线下设立“涉企专窗专员”,30分钟内受理诉讼材料,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立案。

02实行“容缺受理”“一次性告知”机制

对符合立案条件但缺少非关键性诉讼材料的,可以先行立案;需要补充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清楚,市场主体可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提交。03深化诉讼费改革

对确有困难的市场主体实行诉讼费缓交措施,缓交期限一般至举证期届满后15日内,最长可延至裁判文书签发前。优化诉讼费网上退费功能,案件裁判确认生效后,根据诉讼费负担情况,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全案、全额”网上自动退费。

04加速涉企案件 审理进程举证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安排开庭时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开庭后原则上1个月内结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在简单金钱给付商事纠纷中,加大小额诉讼适用力度,标的额5万元以下的应当适用小额诉讼程序,15万以下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后可以适用,立案后30个工作日内审结。

05开展执行攻坚行动

深入开展“荆楚雷霆2025·黄冈攻坚”涉企案件专项行动。优化涉企执行流程节点和期限,自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审查立案,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络查控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立案后15个工作日内原则上应完成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调查及实地查控财产。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财产处置参考价程序;参考价确定后5个工作日启动拍卖、变卖程序。

06优化执行案款发放流程

执行案款到账后实行动态监管,对具备案款发放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发放;对不具备发放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告知原由,待条件成熟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

07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

在司法办案各环节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针对性采取“一企一策”,将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对有发展前景但暂时资金困难的企业,慎重采取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原则上对厂房、设备等生产资料采取“活封”“活扣”,允许企业在监管下继续使用,维持正常生产;一般不冻结企业基本账户,确需冻结的,需报主要领导严格审批,并允许企业保留必要流动资金用于发放工资、缴纳税费等。企业达成和解协议或债务履行完毕后,应在24小时内作出解除财产强制措施的决定。

08加强企业信用维护

对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提前10日预警,给予筹资偿债、达成和解的“信用宽限期”。对有积极履行债务意愿的企业,暂缓1个月列入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申请信用修复的企业,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符合修复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屏蔽失信信息或向被执行人出具债务履行证明。

09构建前端服务机制

组织法治宣讲小分队常态化开展法律宣讲、送法进企业、邀请旁听案件等活动。推动企业重组重整法律服务站点全覆盖,定期为辖区经营异常企业提供政策指导、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服务。依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地开展诉调对接,针对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由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先行开展联动调解工作,视调解情况,进行司法确认或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处理。

10妥善处理企业投诉建议

设立投诉咨询专线及邮箱,市中院营商办对市场主体投诉建议实行集中管理、跟踪督办,5个工作日内告知办理进程,30个工作日内明确答复。

上述工作举措由全市两级法院共同落实,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建议受理邮箱:hgzyysb@163.com

联系电话:0713-8617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