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给法官送锦旗表敬意
作者: 喻志林 时间:2013-08-26 阅读:739
“非常感谢你们法院,感谢你们,为我这个案子做了好多的工作。你们真是为民办事办好事,急民所急的好法官。”一名中年男子拿着一面鲜红的锦旗在我院民二庭副庭长靖红涛的办公室里激动地说。
靖红涛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了解到,方某在工商部门登记资料中注明出资18万元,但经法庭质证只能证明其出资5万元,且原告并没有提供相关证据佐证建材公司发生经营困难。被告建材公司以此为由辩称陈某及4名子女若要享受股东权利,就应先补足13万元出资义务,若想退股,扣除应承担的债务责任后,折算退股资金不到5万元。且以5万元的出资金额计算,方某名下的股份不足建材公司全部股份的10%,陈某及4名子女根本就无权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情况,若以证据不足为由,简单地驳回诉讼,将不利于矛盾的化解。合议庭在充分评议后,多次召集当事人面谈,想方设法以协调的方式来处理该案。起初,双方各持一词,对立情绪很大,经过主办法官靖红涛的多次努力工作,最终原告陈某及4名子女与建材公司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由建材公司出资14.5万元收回方某名下股份,陈某及4名子女将股份过户给指定的股东。具体操作方法是先由建材公司将资金汇至法院,股份转让手续办完后,再由法院交给陈某及4名子女。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
近日,方某的大儿子捧着一面写有“匡扶正义,执法为民”的锦旗交到了靖红涛的手中,表达了他对法院匡扶正义,法官执法为民的感谢。至此,该案通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得到圆满解决,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编辑:hz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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